【深圳商報訊】(記者 包力 通訊員 呂靜)記者昨天從寶安法院獲悉,11月7日,該院在寶安看守所法庭內開庭審理了高空潑糞者張美雲民事訴訟吳哥窟一案。
   被告人張美雲經法院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法院作缺席審理,本案現已審理終結。法院一審判決被告張美雲立即停止對兩原告張某萍、黃某國夫妻房屋當鋪打砸、潑糞等不法侵害;賠償黃某國醫療費687.3元及誤工費12000元;賠償兩原告張某萍、黃某國房屋清洗費24620.5元、房屋修複費用45411元;賠償兩原告張某萍、黃某國精神損害撫慰金10000元。
   被告人張美雲因認為鄰居占用了其宅基地建房而與鄰居結怨。自2012年2月開始,張美雲不時從搜尋行銷自家住房的天臺上往鄰居住房的樓頂、門前扔糞便及啤酒瓶,多次砸壞鄰居住房的窗戶玻璃,危害鄰居的人身安全。經深圳市康寧醫院法醫精神病司法鑒定所鑒定,被告人張美雲有“混合型人格障礙”(表演型、偏執型),但截至鑒定檢查止,未發現精神病的診斷依據。因此,被告人張美雲2012年6月26日實施涉案行為時辨認和控制能力無精神病癥影響,應屬正常範圍。2012年12月6日,張美雲被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
   張美雲自2013年1月10日出獄後仍然藐視法律,變本加厲繼續侵犯張某萍、黃某國夫妻,2013年8月10日凌晨4時再次以尋釁滋事罪被共樂派出所抓捕,並刑事拘留。  (原標題:與鄰居結怨高空潑整合負債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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