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南開宇)施工方在橋上電氣焊施工,過路司機從橋下通過,結果電焊火花將車燙傷。雙方為此差點大打出手。經民警調解,雙方認識到各自錯誤,矛盾化解。
  4月27日,欒城縣公安局樓底派出所接到宋先生報警稱:他在308國道與三環橋交叉口與人發生糾紛。接警後,派出所民警迅速趕到現場,只見雙方正拉拉扯扯。眼看一場毆鬥就要發生,民警迅速隔離雙方,並瞭解情況。
  原來,宋先生駕駛汽車沿308國道行駛,在行駛到三環路與308國道交叉口立交橋下時,只見橋上有幾名工人正在安裝廣告牌。當時,工人正使用電氣焊作業,宋先生見狀並未在意,依然駕車繼續前行。然而,橋上落下的電焊火花兒恰好落在宋先生的前擋風玻璃上,將玻璃燒出個洞。見狀,宋先生立即停車,與施工人員吵了起來。雙方各執一詞,令矛盾進一步升級。結果就是你喊工友,我叫朋友,鬧得越來越大。
  瞭解情況後,民警將雙方帶到路邊耐心勸解。經過1個多小時的反覆勸說,施工人員終於認識到自己的過錯,在施工作業時應有必要的提示和引導,必須保證橋下路過者的安全。宋先生也意識到自己行為的錯誤。在此基礎上,民警對雙方賠償問題又展開調解。最終,雙方在賠償問題上達成一致意見。  (原標題:橋上電焊掉火花兒燙壞下邊的車玻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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